释义 |
领失业金期间医保不算中断。 失业期间仍可享受医保待遇,即使已经领取失业金也不会影响医保的使用。因为失业保险与医疗保险是两个不同的社保制度,领取失业金不影响医疗保险的缴费和使用。如果在失业期间需要治疗疾病,可以持有本人有效的社保卡或者医保证件前往社保所在地的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1、医保缴费是男满25年、女满20年; 2、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30年,女性缴费年限累计不满25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的,可认定为缴费年限届满; 3、对企业职工来说,医疗保险的视同缴费年限为人事档案记载的实际工作年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综上所述,如果就业前已经参加了医疗保险并且持有有效证明,可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继续使用该证明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