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公账户能随便取钱吗 |
释义 | 对公账户一般不能随便取钱。对公账户的资金只能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支取,且在符合真实业务背景的前提下,才可以用企业银行账户对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收支,比如企业给员工发放工资等业务行为,是可以用对公账户支取的。对公账户要留有一定数额的流动资金,不能全部提出来的,银行也不会允许全部提出来的。 另外,银行系统对企业的取现业务进行了监管,每笔支出都要有合理的支取用途,尤其是大额支出,超过一定数量的取现金额,银行是需要企业提供相关的资料来证明的,同时,如果企业在银行的取现金额超过5万元或更大额度,那么需要企业提前一天与银行预约取现,并需要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五条 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本办法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第十六条 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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