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一般连续按时足额缴存达六个月及以上,那职工就可以去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了。当然,申请当月公积金账户也得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才行,如果账户处于封存状态,那暂时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还有,职工名下不能办有公积金贷款,如果已办有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未还清的话,那暂时也无法去申请公积金贷款。 像只办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情况,职工得先把贷款还清,然后才能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而如果已经办过两次公积金贷款了,那无论贷款是否还清,职工都无法再去办理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对此,只有商业贷款能办理了。 除此之外,客户还得满足当地的购房条件才行(比如北京规定:在京无房且已连续五年在京缴纳社保或个税的非京籍家庭,可购买1套住房),以及要保持有个人良好的信用,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贷款才能顺利办下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