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存的概念包含哪些内容? |
释义 | 提存的概念包含以下内容: 1、提存是指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或其本人的利益而将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交于提存机构寄托、保管,在条件成就时,由提存机构将提存物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2、提存的情形包括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下落不明、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 3、其他内容。 一、债务人不肯做抵押怎么办 债务人不肯做抵押可以通过诉讼判决的方式进行解除抵押,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前提情况是债务人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死亡还没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三、房租提存有时间限制吗 房租提存没有时间限制,但是债务人提存有条件限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