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暂住证应该在哪里办 |
释义 | 凡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1个月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来人员,应申领《暂住证》。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申办暂住证;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申办《暂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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