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别人借用身份证,只要你不签字,即便干了坏事,你也不用承担什么责任。 2、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3、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身份证被别人拿去犯罪,可以直接报警。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两项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身份证有以下用处: 1、选民登记; 2、户口登记; 3、兵役登记; 4、婚姻登记; 5、入学、就业; 6、办理公证业务; 7、前往边境管理区; 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 9、参与诉讼活动; 10、办理机动车、船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 12、办理个体营业执照; 13、办理个人信贷事务; 14、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 15、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 16、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