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企业融资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直接融资是指企业进行的首次上市募集资金(IPO)、配股和增发等股权融资活动,所以也称为股权融资;同时包括权益相关融资,投资者拥有公司的权益、决策权和经营权。资本间接融资是指企业资金来自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贷款等债权融资活动,投资者比公司权益所有人优先分配公司收益,获得利息收益,所以也称为债务融资。直接融资包括上市融资,定向增发和公开增发等。上市融资指的是公司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股票上市可以在国内,也可选择境外,可以在主板上市也可以在高新技术企业板块,如美国和香港的创业板。发行股票是一种资本金融资,投资者对企业利润有要求权,但是所投资金不能收回,投资者所冒风险较大,因此要求的预期收益也比银行高,从这个角度而言,股票融资的资金成本比银行借款高。 法律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行人应当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 第九条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