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
释义 |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 1、罪刑法定原则; 2、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可以定罪,不得定不属于刑法规定罪名的罪行,适用于任何人。并且判处的刑罚也更与所犯罪行一一对应,不得无故加重或者减轻。 我国刑法的目的,具体如下: 1、刑法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是统治阶级发动刑法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法目的属于主观范畴; 2、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法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法所期望达到的结果; 3、包括刑事活动的所有阶段,不应仅局限于适用阶段,实际上是国家通过创制、适用与执行刑法所期望达到的预期理想之结果; 4、刑法目的是反映在刑事活动每一个阶段的,而在整个刑法运行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直到最终实现,而不能把它人为分割,限制在某一阶段。 刑法的特征: 1、刑法目的是国家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督刑之前,它对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法都有指导与制约意义; 2、刑法目的是贯穿于刑法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的始终,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 3、刑法目的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是国家掌权阶级的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有可能与这个国家的现实有一段差距,从而使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 4、刑法目的的后面隐藏着刑法的阶级性。刑法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是国家的掌权阶级意志的体现,是服务于掌权阶级的,可以说,刑法目约是国家掌权阶级的目的,是国家的掌权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执刑、督刑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其具有鲜明阶级性。 综上所述,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是罪行法定原则,罪行相适应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原则包括基本原则和一般原则,尤其是新刑法规定三个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适用法律一律平等原则,一定要加以灵活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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