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主要表现在推动战略前沿领域创新突破;优化创新组织体系;提升创新基础能力;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区域创新高地等方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章第一款 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集中支持事关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更加重视原始创新和颠覆性技术创新。聚焦目标、突出重点,加快实施已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部署启动一批新的重大科技项目。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核心技术。加强深海、深地、深空、深蓝等领域的战略高技术部署。围绕现代农业、城镇化、环境治理、健康养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瓶颈制约,制定系统性技术解决方案。强化宇宙演化、物质结构、生命起源、脑与认知等基础前沿科学研究。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建设若干国际创新合作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