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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票下面的三个名字可以是同一个吗
释义
    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下方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可以同名,但是建议不为同一人。开票人和复核人尽量不要为同一个人。虽然有些小型公司或刚设立的企业,只有一个会计,一个人既做出纳,会计,也做行政,确实存在三者为同一人的情况,但从会计做账的角度来看,如果复核人跟开票人为同一人,那复核人是发现不了问题的。所以建议大家复核人尽量跟开票人不同。
    如果三者都默认为管理员,其实也会显得很不专业,需要大家修改为真实工作人员的姓名。另外,收款人、复核人和开票人如何填写,税法上暂无规定。但同时,发票的填开应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税法上没有规定不能是同一个人,会计制度严格来说,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能是同一个人。所以,实务中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是同一个人也“没事”。
    房产证可以去掉一个人的名字吗
    房产证上的名字可以去掉。只要房屋所有权人对减名字,协商沟通好了,就可以办理减名字的手续。房产证上减去名字,类似于房子的份额转让,也就是把原来归属于这个名字的,房屋产权的一部分转移,给了房产证上另外的仍然存在的名字上面。所以办理房产证减名字的流程,与正常的房屋买卖和交易的过程,是非常相似的,所需要的费用,最多的就是与购买房屋时,一样所需要缴纳的契税。
    在异地预缴了三个点的税,开出的发票是一个点的,这个怎么处理
    一、发票金额跟实际支付金额不符,有2种账务处理方法:
    1、发票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入账。如现金购买100元的办公用品,发票金额为150元,则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100
    贷:现金 100
    2、发票金额小于实际支付金额的,需要筹齐实际支付的发票数额才能入账。
    二、销售折让如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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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18:4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