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 5.6万元;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元;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 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至第三款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