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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与外籍人士办理离婚
释义
    一、如何与外籍人士办理离婚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二、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三、什么是指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协议离婚?
    也叫“双方”,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征,一是当事人双方在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二是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即解除婚姻关系。协议离婚的程序按照现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关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二)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1.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按地域进行管辖。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应到一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诸项条件。3.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离婚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经过审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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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5: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