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校生兼职打工,劳动关系不成立。即使学生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条件,但兼职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不存在由实习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报酬、福利待遇等情形,学生实习打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一、大三在校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大三在校生不可以签劳动合同。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其合同性质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不是真正的劳动合同;而且在就业前期,只能签订三方协议,即学校、学生、用人单位三者之间的就业协议,等学生毕业后,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二、在校学生工作中受伤算工伤吗? 在校学生在工作中受伤一般不属于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 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 学生受到伤害时,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而不能认定为工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