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区别 |
释义 | 支票、汇票为委托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即本票由自己支付,支票和汇票由第三方受委托支付。因为其性质不同,就导致了他们的基本当事人不同:支票和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两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实质上出票人和付款人为同一人)和收款人。本票和支票出票人有直接支付责任;汇票无直接支付责任,只有担保责任。由于支票是代替现金的即期支付工具,所以有效期较短。我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两者的定义: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金额起点为500元。他和支票的功能是一样的,能够直接使用,不用贴息.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辖属营业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支付各种款项时,可以申请使用。银行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见票即付,可当场抵用。银行本票分为:转帐和现金两种。简单的说,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汇票,银行先从客人帐上扣除款项,然后签发汇票,客人就可以把汇票直接交予收款人,收款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开户银行做托收,收妥入账,汇票可以异地使用,有效期一个月本票是客人到开户银行购买,银行也是先从客人帐上扣除款项,然后签发本票,客人就可以把本票直接交予收款人。 法律依据:1.《票据法》第19条,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2.《票据法》第26条,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3.《票据法》第73条,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法所称本票,是指银行本票。4.《票据法》第76条,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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