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购诉讼的管辖权 |
释义 | 网购诉讼的管辖权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法院。买卖双方在发生网购纠纷时,许多卖方作为被告,常常以其曾在销售的网页中明确告知“发生争议提交卖家所在地法院管辖”以及买方对此未表示反对为由提起管辖异议,这种异议是不应当成立的。卖方在网页中贴出的告知属于格式条款,并未取得买方的明确同意,同时剥夺了买方依法维权时选择管辖地的合法权利,所以这种条款是无效的,不属于双方对管辖法院的约定。 一、合同纠纷属于哪个部门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的,则默认由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如果合同中有仲裁协议的,则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的,应该由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来管辖。若既约定了仲裁机构又保留了法院管辖权的或者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则视为没有仲裁协议,依旧由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因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则是: (一)有协议管辖的从协议管辖。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前后,以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无协议管辖的从法定管辖: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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