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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编资料能进行买卖吗
释义
    法律分析:自编资料能可以进行买卖的,当事人在卖出资料时需要对该资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即可以进行正常的买卖。我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私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私人签订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应符合以下条件:
    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也就是说,对房屋有处分权的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他人签订的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应当有效。但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必须依法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购房时怎么加强防范开发商一房二(多)卖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办理后,开发商即使再把这套房子卖给他人,也不会发生物权效力。由于买受人已在登记机关做了预告登记,其他买房人通过登记机关也可以查询到该套房屋的出卖情况,知道自己不可能得到房屋的所有权,自然也就不会买了。
    需要注意的是,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所以买受人在能够办理不动产登记后要及时办理,以免预告登记失效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房屋产权具体包括哪些权利
    房屋产权具体包括以下权利: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其自住房屋进行实际控制,按照房屋的性能和用途进行利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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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4: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