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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租房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装修如何处理
释义
    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当合同期满或解除时,双方对装饰装修物的处理遵循有约定依约定的原则。如果对此未作约定,首先要看承租人当时的装修是否经出租人同意;其次要看装饰装修物是否形成附合。
    这里要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是否形成附合”,一般是按照装饰装修物与租赁房屋的结合程度进行区分的。
    简单的说,未形成附合就是指房和物可分离,如安装的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或者抽油烟机等;而形成附合就是指两者紧密结合,只能通过破坏的方式分离或者成本很高,比如铺设的地砖、吊设的天花板及刷油漆的墙壁等。
    一、经出租人同意且双方未对此约定如何处理装饰装修物
    首先,对于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可以自行拆除,或利用或处理,但同时要注意不能对房屋造成损坏,否则需恢复原状或赔偿;
    其次,对于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为如下四种情况操作:
    1、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其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的残值损失;
    这里所说的“残值”的计算方法是指,按照租赁期限将装饰装修费平均分摊,再根据合同的解除时间来确定剩余尚未租赁期间内的附合装饰装修物价值。
    2、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不可主张上述残值损失。但此处有个例外,如果出租人同意对附合物加以利用的,应给予承租人适当补偿。当然,此处规定的补偿费需在剩余的可利用价值的范围内;
    3、如果合同解除是由双方违约导致的,此时采取的方式是按责任大小来“打板子”,即谁的责任多谁承担的费用就多;
    4、最后一种情况是在当双方都没有责任的情况下合同解除,比如政府征收房屋。因为双方均无过错,所以采用的是公平责任原则,一般为平均分担。
    二、关于租房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装修如何处理答疑
    网友咨询:
    我跟我老婆在省会城市打拼,看着每月飞快上涨的房价和跟不上步伐的存款,我们连一个小房子的首付款都给不起,于是我们选择租个好一点的房子。我老婆说无论怎样日子都要好好过的,所以经房东同意后,我们花了好几万装修出租屋。当初我们是签了为期两年的租房合同,现在眼看就到期了,可是房东说到期后就不能租给我们了,因为他儿子要结婚了,这房子要当作婚房的。
    半年前,我们才装修好出租房的,现在房子还是崭新崭新的。现在说不租就不租了,我们感到很气愤,所以想问问,现在我装修租房后,租赁合同到期了,我不租后能跟房东要装修费吗?房东有没义务给我装修费呢?
    律师回复:
    法律不支持!对于租客的装修行为,房东无义务支付或者赔偿租客装修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后,承租人可以装饰装修出租房,但是为此支出的装修费用,承租人无权要求出租人进行补偿或者赔偿。
    即便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难以继续居住自费装修好的租房,以此主张请求出租人补偿装修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出租人自愿支付或者事先约定装修费用的分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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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