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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未成年人上网法律有哪些规定?
释义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第三十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三)经营非网络游戏的;(四)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五)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下面是关于未成年上网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规定: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信息。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进行删除或屏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第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网络空间制作、发布、传播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但具有以下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情形的信息,应当在信息展示之前,以显著方式提示:(一)可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的;(二)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使用烟草、酒类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产品的;(三)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产生厌学、愤世、自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的;(四)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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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中规定: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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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