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他项权证贷款才会有,不办理抵押登记房管局不会发他项权证,一般从过户到发他项权证需要8个工作日左右,各地有差异。 贷款购买,全程约20个工作日 1、看房,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支付购房定金:1天 2、提交贷款申请、签署贷款合同:1个工作日 3、物业评估,第三方担保:1-2个工作日 4、银行审批:5个工作日 5、房屋过户,支付首付款:1个工作日 6、交税、领取新房产证:4个工作日 7、银行领取贷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记、领取他项权证:3个工作日 8、银行放款给卖方、物业交割、支付尾款:3-5个工作日 一、购房户在开发公司购买了新房,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现在房产证办理下来需要转现房抵押。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等规定,以预购商品房设定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按揭贷款抵押)的,当购房户办理房产证后,由房屋登记机构(县房产局)将预抵押登记转变为现房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贷款银行)颁发《房地产他项权证》。 办理他项时间及流程如下: 1、带上产权证与抵押权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窗口排号; 3、把你的产权证,身份证提交到柜台,抵押权人提供资料; 4、办理好他权(当时办理好); 5、工本费80元。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时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登记时限的,经房屋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原时限的一倍。 法律、法规对登记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