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对怀孕的妇女判处死缓吗 |
释义 | 对于在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胎儿出生的权利。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 此处审判时包括羁押和提起公诉的整个期间,只要妇女在这个时候怀孕就不得判处死刑; 此处怀孕是指审判时怀孕,并且不论宣判前是否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也就是说只要妇女在审判期间有过怀孕事实就不得判处死刑; 死刑是指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所有死刑刑种,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只是死刑的一种而不是单独刑种,并且死刑缓期执行仍然有可能被判处执行死刑,因此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包括死刑缓期执行在内的死刑判决。限制死刑适用对象是我国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由于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在执行死刑后面临着婴儿无人哺乳的情形因此为了保障无辜生命的延续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被剥夺生命,这是其一;其二,由于妇女怀孕后会历经一个特殊的生命阶段,有理由相信妇女出于保护胎儿的天性会使她们做出一些重要决定,这样也有利于犯罪的妇女在得知自己怀孕后坦白自己的罪行,减少犯罪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不论是出于保护胎儿还是给予嫌疑人充分的悔过自新的机会都是对刑法立法初衷的贯彻执行,基于此,我国刑法专门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 综合上面所说的,死缓就是属于缓刑二年在执行死刑;但对于执行此刑法只适用于成年人,而对于未成年人是完全不适用的;我国认定的未成年人就是属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所以,案件在处理的时候都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让违法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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