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社保流程如下: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榷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申请表》。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5、参保单位或个人缴费参保个人凭制卡回执在指定时间内到原制卡受理窗口取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