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我国规定管理的传染病
释义
    

法律主观:
    


    传染病管理制度有以下几点: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3、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种染性非典肺炎以及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的病人、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时,城镇六小时内、农村于十二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防疫站报告,并同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城镇十二小时内农村于二十四小时内、丙类传染病二十四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4、责任报告人发观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脑、乙脑、伤寒及副伤寒、钩体、疟疾、出血热等我市重点管理的传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报告防疫站并配合检诊。5、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应准确、完整、字体清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交医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6、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措施。7、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月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疫情旬报、传染病花名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并存档。8、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6 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