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减刑假释9月的名单怎么查呀 |
释义 | 减刑假释公示名单可在法院官网查看,公示期五日,但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不得查看。刑法规定,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悔改表现或立功,可减刑;立功形式包括阻止他人犯罪、检举犯罪、发明创造、舍己救人、抗御灾害等。 法律分析 减刑假释公示名单可以在各级相关有权减刑假释的法院官网上查看,一般的公示期限为五日,注意在公示期间内查看。但如果想要查询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不得查看,也没有渠道可供查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拓展延伸 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9月减刑假释名单查询步骤 要查询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9月份的减刑假释名单,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打开浏览器,并进入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的官方网站。在网站首页或者相关栏目中,寻找名为“减刑假释”的选项或链接。点击该选项进入减刑假释名单查询页面。在查询页面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信息,如被监禁人员的姓名、编号或其他身份识别信息。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搜索并显示出9月份的减刑假释名单。您可以逐一查看名单中的人员信息,并获取所需的信息。请注意,根据监狱政策和法律规定,某些信息可能受到保密限制,可能无法在公开名单中找到。如有需要,您也可以联系监狱相关部门,咨询更详细的信息和查询方式。 结语 查询减刑假释名单时,请在有权减刑假释的法院官网上查看公示名单,公示期限一般为五日。但需注意,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可查看,也无渠道可供查询。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犯罪分子如认真遵守监规、悔改或有立功表现,可减刑。查询浙江省第二女子监狱9月份减刑假释名单,可进入其官网,找到减刑假释选项,填写相关信息并查询。请注意,部分信息可能受保密限制,需联系监狱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2012修正):第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四节 减刑、假释 第三十一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符合法律规定的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条件的,二年期满时,所在监狱应当及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六章 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社区矫正机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三十日内作出裁定,将裁定书送达社区矫正机构和公安机关,并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拟撤销缓刑、假释的,应当听取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辩及其委托的律师的意见。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矫正对象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执行。执行以前被逮捕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撤销缓刑、假释的,对被逮捕的社区矫正对象,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予以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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