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需要带的文件有哪些? |
释义 | 离婚时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需要准备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照片和申请书。不同身份需要携带不同证件,如内地居民需要户口薄和身份证,华侨需要护照和永久居留证,香港居民需要身份证和来往通行证,澳门居民需要身份证和回乡证,外国人需要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 法律分析 离婚时,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件 (1)内地居民离婚要带:本人的户口薄、身份证; (2)华侨离婚时需要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离婚要带: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离婚要带: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澳门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离婚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夫妻双方各自所持的离婚证(各一本)。 3、夫妻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夫妻双方各提交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照片应当为证件照,且为同一底版。 5、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该申请书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格式版本,当事人到现场填写即可。 拓展延伸 离婚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离婚手续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6.银行存折或对账单原件及复印件;7.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或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9.财产证明文件,如房产评估报告、车辆评估报告等;10.离婚协议书;11.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12.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文件的准备是为了证明婚姻关系、个人身份、财产状况等,以便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具体的文件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请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准备。 结语 离婚时,去民政局办理手续需准备多项材料:身份证、户口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近期照片等。不同身份需带不同证件,如护照、绿卡、身份证等。此外,还需提供财产证明文件、子女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具体要求因地区而异,请根据当地规定准备。办理离婚手续需细心备齐材料,确保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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