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采用非常规吊装超过10KN(1顿)就需要编制专项吊装施工方案;起重量超过300KN(30顿),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施工方案,也需要编制吊装专项施工方案。吊梁使用前首先目视横梁梁体有无变形、裂纹、焊缝开焊等异常现象。试吊过程要满足负载的运行路线,环境条件,确定起升和放升位置,对有影响起吊一律不能吊运,对于主吊梁配备的索具(T8级高强合金链条),使用时不能变位、打结。参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凡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均需要编制吊装专项施工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