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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莞食品经营许可证网上办理
释义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材料齐全的,受理业务窗口向申请人出具接收材料凭据,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2.受理。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5个工作日之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条件,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或各镇街(园区)业务受理窗口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并交回未遗失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或副本原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到食药监局办理,在食药监局网站上可以查询所需的资料,有疑问的可以打电话到食药监局进行咨询。另外,如果食药监局和东莞工商局合并了,便是到市场监督局。
    法律依据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东莞食品经营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四条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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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0: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