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组成。 第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第五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 第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 第七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管理、使用、开发、出租或批给个人、法人或团体使用或开发,其收入全归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支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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