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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右手中指末端离断失去知觉能否鉴定工伤
释义
    职工工伤致右手中指末节离断,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的规定,应评定为二级伤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10手:5.10.4 轻伤二级:(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右手中指指甲盖缺失,远端骨折,工伤能评到残疾吗?
    工伤能康复的不能认定为评定伤残等级。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右手中指在工作中残疾,怎么赔偿?
    工伤导致手指残疾其赔偿的标准主要包括:1、医疗费;2、康复费,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3、住院伙食补助费;4、交通食宿费,实报实销;5、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6、停工留薪工资;7、辅助器具费;8、伤残待遇,主要包括: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享受伤残津贴;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右手第2-3指末端软组织挫伤2。右手指末端骨折。单位领导根据工伤在家休息,现在近三个月后,提交原单位,不再录用,问我现在还能报告工伤
    员工报工伤需要下列条件:员工符合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以及单位不按规定的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员工可以准备好申报材料,在一年内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鉴定后能否自行申请工伤鉴定?
    个人能够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在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且没有依法申请延期的,则职工一方可以在一年内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一方包括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和工会组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三期鉴定能否申请法院鉴定
    1、工伤三期鉴定,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而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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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