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完全物权有哪些 |
释义 | 在民法典中没有所谓的"不完全的所有权"。根据提问所表达的意思理解,类似的物权叫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物权。这种物权经法定程序获得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用益物权不包含所有权,所以不能自行变卖处理。 与用益物权不同的是所有权,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也是依法获得,所有权除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外,处分权是指有权变卖、转让、出租等;其中通过变卖、转让并依法将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的,原所有人不再拥有所有权,而出租的,其所有权仍然不变,使用权在租期内不再由所有人所控制。 一、破产债权申报包括物权吗 这个是可以起诉追偿的,可以要求拍卖抵押物。 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民法典》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民法典》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民法典》规定的程序。 二、物权请求权是请求权吗 物权请求权是对物的占有构成侵害或妨碍的,为恢复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的持有、占有者即可行使此项请求权。 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是指在法律限制范围内,对物全面支配的权利。 用益物权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用益物权以使用他人之物为目的,针对的是他人之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针对的是他人之物的交换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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