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1、先把女方领到家中,听取父母对女孩的意见,认为可以接受为未来的儿媳妇,再到女方家去一下,因为中国人多数还是娶媳妇,所以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也就可以正式的拜访女方的父母,并且商量两个人的婚事。 2、如果入赘那就先经女方父母同意。女方父母对男孩也认可,那就进行第一步:双方父母见个面,给父母们多一些相识相处的时间,互相有个基本的了解,然后再谈两个人的婚事。 3、选个戒指或是有意义的物品向女方求婚。在求婚成功的前提下,由男方父母向女方父母提亲,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也是对于两边家庭对两个人婚事,组成家庭的认可,也是体现男方对女方的重视。 4、过彩礼,以及准备好女方的三金等等,这些都过完了,然后是酒席婚庆婚宴的预定,订好这些准备好所有的结婚步骤,等待结婚日子期间,去领证,毕竟领证后订婚期最稳妥,或者是婚礼过后去领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