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侵犯到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利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故意以提供虚假的资料等,使人发生错误的认识为目的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违反法律的行为,损害到任何人的利益;用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的禁止性规定,或者处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进行掩盖;破坏健康、安全的公共环境等损害到社会利益的;违反我国强制性规定。 合同中有导致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因故意、或是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情形之一,免责条款无效。 一、无效合同是否受合同相对性理论约束 大多数人认为如果是由于无效的合同具有溯及力,如果说合同是无效的合同的话,那么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开始就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因此也就不受合同相对性的一个约束。所以在一般的情况下,无效合同是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是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是一些其他人的合法权利的一种合同。 在与合同约定事项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如果说他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某一个合同的侵害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突破合同的一个相对性从而来像有着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一个请求与诉讼。 二、合同约定事项当中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第三人究竟是否有诉权 诉权具体指的是当事人请求当地的一个人民法院对于他的名是财产权利或者是人身权来进行司法保护的一个权利。诉权是当事人对于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权利,因此当事人有了诉权,才能够向当地的一个人民法院来提出保护他的民事权益的一个请求,因此才能有诉。而诉权又被分为了程序上的一个诉权和一个实体意义上的诉权,那这个程序意义上的诉权,指的是当事人在程序上向法院请求行使审判权的。而这个实体意义上的一个诉权,是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审判来保护自己的一个民事的实体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