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诺成合同的概念是怎样的 |
释义 | 诺成合同又称“诺成契约”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为不要物合同,合同各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它不依赖物的交付。如:借贷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 一、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 银行借贷合同不是实践性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依据相关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有哪些?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有: 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在实践性合同中,仅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尚不能成立合同,还须有物的交付。需要说明的是,我国民法典中明文规定为实践合同的只有保管合同。因此,应当说意思表示一致是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保管合同成立所要求的保管物的交付是例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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