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登记时限是什么? |
释义 | 我国关于房产登记时限的法律规定是: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至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购房者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领取回执单,自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房产登记手续。 一、未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处理 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二、办产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产权证需要办理人提供采购合同、完税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2、房屋测绘调查表及原平面图; 3、完税证明; 4、已婚购房人需同时提供身份证和结婚证; 5、单身购房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6、未婚证明。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 三、死者的房子房产证上可以改名字吗 继承房屋的按下列流程进行过户更改房产证名字: 1、房产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5、递交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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