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如何取回住房公积金? |
释义 | 自离后住房公积金不可取出,只有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情形下才可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购房、离休、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收入规定比例的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购房合同、个人资信证明等材料。 法律分析 一、自离后住房公积金可否取出来 1、自离后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当事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离休、退休等情形。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包括购买自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以及房租超出规定比例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个人资信证明等。借款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确保楼盘与银行签订按揭协议,并提供相关材料。请按照规定准备材料,以便顺利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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