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市民可通过电脑、“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服务号三种方式登录平台,进行在线咨询、预约、申办、查询等。据了解,“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主要包括快速导航、特色直达、新闻浏览、特色便民、办件公示五大专题模块和办事中心、诉求中心、查询中心三大便民服务功能。办事中心实现了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352项公安业务全部网上办理。其中,全流程类(通过EMS邮寄实现)91项、申报类22项、预约类54项、公示类135项、预约和申报类22项、办理类28项。诉求中心为群众开通了12389举报、信访面对面、我要举报等十大警民沟通交流渠道。查询中心主要提供身份证、出入境办理进度查询、交管信息查询以及重名查询等13类事项的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