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人的东西在派出所怎么才能拿到? |
释义 | 律师分析: 犯罪嫌疑人家属接到公安机关的通知后,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届时,公安机关验明家属身份后,将送达嫌疑人家属一份《退还扣押物品、文件通知书》,二名办案民警以及嫌疑人家属在交接清单上签名,交接清单的其中一联,由嫌疑人家属保存;嫌疑人家属即可领回相关物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二十八条 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现场勘查或者搜查中需要扣押财物、文件的,由现场指挥人员决定;但扣押财物、文件价值较高或者可能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扣押决定书。在侦查过程中需要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不宜移动的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查封决定书。 第二百二十三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公安机关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遇到阻碍搜查的,侦查人员可以强制搜查。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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