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广东省跨省社保转移流程 (一)省外转移到广东省社保的: 1.现在广东省社保局参保的且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将原在省外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东省社保局: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一个缴费年限在我局满10年。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除外)。 2.所需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一份)。 (2)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 (4)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于流动就业的,提供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转移到省外的: 1.所需资料。 (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凭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广东省社保局办理转出。 (3)转出办理完毕,广东省社保局经办人员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可以选择邮寄或自行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粤府办[2008]76号)办理。转移办法适用于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不同地区(地级以上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在本办法实施前尚未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