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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基坑两侧多少米范围内不得存土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坑顶两边一定距离,一般为1.0 m内不得堆放弃土,在此距离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 m。 为防止坑壁滑坡,根据土质情况及坑 (槽)深度,在坑顶两边一定距离内不得堆放弃土,在此距离外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 m,否则,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性。
    法律依据:
    《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支护结构施工与基坑开挖期间,支护结构达到设计强度要求前,严禁在设计预计的滑裂面范围内堆载;临时土石方的堆放应进行包括自身稳定性、邻近建筑物地基和基坑稳定性验算。 支撑结构上不应堆放材料和运行施工机械,当需要利用支撑结构兼做施工平台或栈桥时,应进行专门设计。 材料堆放、挖土顺序、挖土方法等应减少对周边环境、支护结构、工程桩等的不利影响。 基坑开挖的土方不应在邻近建筑及基坑周边影响范围内堆放,并应及时外运。 基坑周边必须进行有效防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基坑周边要设置堆放物料的限重牌,严禁堆放大量的物料。 陆、建筑物周围陆m 以内不得堆放阻碍排水的物品或垃圾,保持排水畅通。 漆、开挖料运至指定地点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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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5 5: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