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对夫妻共同财产财产进行分割。 至于法院如何分割:1、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对半分割,但法院会酌情考量对无过错一方和抚养孩子一方适当多分。2、若一方存在重婚、家暴、虐待、遗弃或者与第三者同居的情形,无过错一方还可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如果夫妻一方确实因离婚而具有特殊的经济困难,法院也会酌情考量该因素,由对方在合理范围内提供适当的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