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国家荣誉称号具体名称由什么机关确定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四条国家设立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的杰出人士。 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冠以“人民”,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国家荣誉称号的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二、侵害公民名誉权的特征有哪些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当然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捏造和散布某些虚假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3、在主观过错上,侵害人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在一般情况下,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只能是故意,绝非过失。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新闻报道失实或履行职务的疏忽,也可能造成他人名誉权的损害。 4、在客观上,具有非法侵害他人名誉权的事实。 5、在后果上,对被侵害人的名誉造成较严重的损害。 三、司法机关是指国家的什么机关 中国的司法机关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外国只有法院属于司法机关,检察院不属于,但是中国的司法机关包括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狱工作进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