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先孕孩子怎么上户口? |
释义 | 未婚先孕出生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并不符合生育政策要求,但是孩子出生后,仍然可以上户口。 根据法律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孩子为非婚生子女,但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仍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法院判决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总收入,是指一个人一个月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总数,例如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以及其他补贴等。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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