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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旅游投诉管理办理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旅游投诉的,应当向旅游质量监督所递交投诉状。投诉状应当写明投诉者的基本身份信息;被投诉者的单位名称、导游姓名;投诉请求和理由等。如果搜集了相关证据的,可以将证据也递交给旅游质量监督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旅游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交通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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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4/10 21:2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