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复员:武装力量和政治、经济、文化等部门从战时状态转入平时状态。军人因服役期满或战争结束而解除军职复原:动词。病后恢复健康恢复原状 复原:亦称灾后复原、灾后重建,属于灾害管理的面向之一。就灾害管理的领域而言,复原包含了短期措施与长期措施,如短期的基本生活维持系统之建立,以及长期的回复到原有生活方式之一切作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