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供热合同,是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就双方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供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信息、供暖时间、供暖方式、有关收费情况、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供热合同通过法律约束,使供热单位和居民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保障各自的权益。立法过程中建立合同制度。供热合同由市民与供暖单位签订,如果供热企业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将会给予市民相应的赔偿。供热合同将于2010年试行并推广。 一、业主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暖合同可拒缴供暖费吗 供热单位虽然并未与业主签订书面的供暖合同,但事实履行了供热义务。供热单位已经向业主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采暖期的,将业主与供热单位之间视为存在事实供热采暖合同关系。 因此,业主以与供热单位未签订供暖合同为由抗辩,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二、取暖费有滞纳金吗 各地对滞纳金收取的比例是不一样的一般在0.1%-1.5%之间 目前,全市取暖费的缴费率已经超过60%,到正式供热前,缴费率将超过90%。取暖费收取在全省几乎是最好的。而这主要是因为,每提前一个月缴费优惠应缴费额的1%的缴费政策。按照规定,市民在今后8天可按照正常价格缴费,此后每天将按日加收欠费额1%的滞纳金,对拒不缴费的用户,供暖单位有权对其停止供暖并通过法律程序追缴欠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