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狗咬人的侵权责任应该由狗的饲养人或者实际管理人承担,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饲养人或管理人已经尽到了监管职责,是被侵权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任何侵权责任,但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养人的,饲养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狗咬人的侵权责任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1、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他人的,由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咬伤的人有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的,例如逗狗等情形,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2、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3、遗弃、逃逸的狗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 如果是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的,依据受害人的伤情,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狗咬人侵权责任纠纷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二、狗咬人侵权责任纠纷起诉后撤诉的条件有哪些? 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 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 3、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基于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4、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应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