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助学贷款到账后不会通知家长。 1、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第五十五条 国家设立奖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规定的专业的学生以及到国家规定的地区工作的学生给予奖励; 国家设立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贷学金,并鼓励高等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各种形式的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 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学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第五十六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在课余时间可以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但不得影响学业任务的完成; 高等学校应当对学生的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给予鼓励和支持,并进行引导和管理。第五十七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可以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学生团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服从学校的领导和管理。第五十八条 高等学校的学生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准予毕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