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限购。市域(含所辖县〈市、区〉,下同)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够提供金华市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金华市区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在金华市区新购1套住房的家庭和无法提供金华市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金华市区新购住房。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七、合理引导住房需求。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至2011年12月31日(暂定),市域(含所辖县〈市、区〉,下同)范围内的家庭和市域范围外能够提供金华市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家庭,可在金华市区新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在金华市区新购1套住房的家庭和无法提供金华市区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市域范围外家庭,暂停其在金华市区新购住房。违反上述规定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境外机构和个人在本市购房的,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限购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