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骑自行车应走右侧自行车道;
 2、过马路应走人行道(或天桥、地下通道),遇红灯止步,见绿灯前行;
 3、乘坐公共汽车应先下后上,勿争先恐后,勿挤逼抢位;
 4、遵守交通规则应成为我们的行为规范;
 5、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6、横过车行道,须走人行横道;
 7、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8、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9、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10、骑自行车不准双手离把、攀附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11、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车辆、行人要按交通信号通行;
 12、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要按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
 13、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等,都属于交通规则常识;
 14、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要减速行驶。
 交通违法行为有以下:
 1、闯红灯。是道路交通最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也是最危险的驾驶行为;
 2、超速驾驶。前方有紧急情况时,驾驶员会措手不及,无法挽回局面;
 3、酒后驾驶。酒精可以严重扰乱人的大脑神经系统,让人无法保持清醒的状态;
 4、疲劳驾驶;
 5、超员、越载,不按照汽车所规定的乘客人数和载货限制重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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