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党一定要是团员吗 |
释义 | 入党不一定必须是团员。 只要符合入党的标准和条件,都可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可以是团员政治面貌入党,也可以是群众政治面貌入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入中国共产党需要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入党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为中国公民,主动申请入党,有较强的入党愿望,积极靠近党组织。 2、承认党的纲领并愿意遵守党的章程。具有初步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觉悟,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这是列宁主张的必须坚持的一个原则问题。只有全体党员都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才能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高度一致,党才有战斗力。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有组织观念的一种表现。 6、本人必须具有中国国籍,是从事劳动而不是剥削他人劳动的人。 发展党员需要履行的主要程序: 1、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一个月之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要有谈话记录。 3、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一推一公示一备案”,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并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编入党小组。 4、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汇报思想,每季度一次;党支部确定两名培养联系人,做好其跟踪培养教育,每季度考察一次,考察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 6、基层党(工)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 7、实行“三听取一审查一研究一备案”确定发展对象。对满一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召开支委会(没有设支委的召开党员大会),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发展对象,并及时报上级党工委备案。 8、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做好经常性跟踪培养。 9、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 10、组织发展对象参加区委组织部的集中培训。 11、党支部人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征求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12、支部委员会(党支部没有设支委的召开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发展对象材料是否齐全完备、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经集体讨论通过后,报上级党(工)委预审。 13、党工委预审通过后,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向审查合格的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4、及时做好发展对象公示,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支部召开党员大会。 15、支部党员大会要严把“三个必须”、“六个步骤”程序,做好预备党员接收工作;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并填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工)委审批。 16、党(工)委审批之前,要派人同发展对象谈话,并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 17、党(工)委召开会议,采取集体讨论和票决进行审批,通过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报批党支部(总支)。 18、党支部要把关指导做好《预备党员考察表》填写的相关工作。 19、组织新党员进行宣誓。 20、每半年,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要有相关记录。 21、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听取对预备党员意见,注重从谈话时间、地点、参加座谈人员,重点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内容、是否同意其按期转正等方面形成座谈会记录。 22、召开支委会(党支部没有设支委的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讨论预备党员是否符合转正要求,确定是否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决,并形成会议记录。 23、区分“会前、会中、会后”,从严规范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24、预备党员转正经党工委会议审批同意后,书面通知报批党支部(总支)。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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