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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农抑商政策什么时候松动
释义
    唐朝初期。
    重农抑商是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工商业的发展。从商鞅变法规定的奖励耕战,到汉文帝的重农措施,直到清初恢复经济的调整,都是重农抑商政策的体现.。
    在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即将出现时,它首先要为自己确立一个强大的经济基础,来支撑自己的上层建筑。周代领主制社会衰落后,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来说,农业是封建社会主要的、决定性的生产部门,农业中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是封建专制政权的主要基础。因此,我们需要从理论上论证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突出地位和重要作用。由于封建国家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和传统观念而造成的商业货币资本于土地资源的结合,导致货币资本长期依赖于土地,个体工商业丧失独立发展的道路,始终依附于农业,从而出现了地主土地所有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促进了中国封建地主制社会的不断前进。
    比如春秋时期,封建制度下的新的生产方式确立,虽然商品经济前所未有的发展,但是商品货币经济对土地所有制关系的渗透程度是相当肤浅的,商品经济并没有生根,并不改变土地所有制的性质。大量“活”的货币没有转化成流通资本或者扩大再生产,而是转化成一成不变的不动产被桎梏。商人进行土地买卖只是为了将土地租出来维持一种剥削农民的方式,而不是把货币资本投入到土地去获得更多的商业利润。马克思的经典理论认为:“商业对各种已有的,以不同形式产生使用价值的生产组织,都或多或少的起着解体的作用。这个解体过程会导向何处,换句话说,什么样的新生产方式会代替旧生产方式,这还不取决于商业,而是取决于旧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我们分析春秋战国社会的经济形态,可以发现,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不能作为领主制经济瓦解后就一定会导向地主制经济的依据,它不过是在前一段历史过程中发挥作用而已。真正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旧的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和以农为本的历史传统。“重农抑商”政策观念其实就是地主制封建社会确立后带来的产物而不是其产生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第四条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农业更好地发挥在提供食物、工业原料和其他农产品,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多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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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9:46:19